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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服装加盟店排行榜 广州服装加盟骗局名单

时间:2018-07-27 03: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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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服装加盟店排行榜 广州服装加盟骗局名单

#广东连锁上市公司# “广东连锁上市企业市值10强企业”诞生,10强企业总市值达到2216.26亿元,分别为:名创优品、大参林、九毛九、周大生、尚品宅配、广州酒家、星期六、天虹股份、比音勒芬、赢家时尚。#创业优选连锁品牌清单#

今年10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名创优品以89.80.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23.44亿元)市值位居广东第一,大参林以516.03亿元居其次,九毛九居第三位。

10强企业业态分布上,零售业8家、餐饮业2家,超市企业全线落败,未来有可能进入10强榜单的业态是K12教育,代表性企业是卓越教育集团和思考乐教育和卓越教育集团。

地域分布上,广州6家、深圳3家、佛山1家,以广深为主,广州完胜深圳。

连锁发展形式上,均以“直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主营业务活动,早期以直营药店为主的大参林开始发力特许经营,已经开出百余家加盟店。

另外,名创优品、大参林、周大生的市值分别在生活百货、医药零售和珠宝零售等细分领域的连锁业态居全国第一位。 #广东连锁上市公司# @品牌研究室 @名创优品 @珠江经济台 #连锁头条#

度广东连锁上市企业市值10强企业诞生#连锁头条#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统计显示,“广东连锁上市企业市值10强企业”诞生,截止12月31日,广东连锁上市企业市值10强企业总市值达到1749.05,比上年度10强企业市值下跌21.1%,10强企业分别是:大参林、名创优品、周大生、海伦司、星期六、九毛九、比音勒芬、广州酒家、奈雪的茶、尚品宅配。大参林以333.07亿元市值位居广东第一,名创优品林以199.93亿元居其次,周大生居第三位,市值为194.91亿元。

其中,排名上升的是大参林上升1位、周大生上升1位、星期六上升2位、比音勒芬上升2位。

排名下降的是名创优品下降1位、九毛九下降3位、广州酒家下降2位、尚品宅配宅配下降5位。

新进入榜单的是海伦司、奈雪的茶,跌出榜单的为天虹股份和赢家时尚。

今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海伦司、奈雪的茶,于上市即进入广东连锁上市企业市值10强企业榜单。

10强企业业态分布上,零售业6家、餐饮业4家,大型综合零售企业(百货店&超市业态)全线落败,餐饮业成为广东连经营上市公司的重要亮点。

地域分布上,广州6家、深圳3家、佛山1家,以广深为主,广州完胜深圳。

连锁发展形式上,2家企业直营连锁方式,8家企业以“直营连锁+特许经营”方式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其中早期以直营药店为主的大参林开始发力特许经营,全年净增加盟店261家,而今年上半年净增加盟店数量已经达到237家。

#创业优选连锁品牌清单# 中业爱民

中业爱民连锁便利店品牌创立于,至今已有便利店1200余家,遍布深圳、广州、东莞、惠州等核心城市,始终坚持紧密型管理,以直营和特许加盟为发展模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有品质更便捷的服务。

中业爱民已发展多种合作模式,在加盟店、托管店、众筹店、商务店上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先后获得东莞市零售行业创新案例、全国十佳成长型标杆企业、广东省最具成长潜力品牌、广东省优质特许加盟总部、中国便利店创新奖、中国便利店20强、中国商业特许评定AAA级企业等荣誉。

中业爱民秉承“创民众之所需,携手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创新、进取、诚信、共赢”为核心价值观,以“让爱无处不在”为企业使命,坚持“把客户体验·价值放在像生命一样的位置看待与对待”的服务理念,扎根深圳、做好广东、迈向全国,致力于打造中国优质便民服务平台。

@中业爱民

南台控股:李维嘉代言翻车,明星代言品牌跑路,代言人有责任吗?

李维嘉回应代言翻车争议,这事上热搜了。

明星代言以及销售的产品频频出问题,虽然很多艺人的律师团队都很强悍,能够逃避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娱乐圈的明星估计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以自己的名义去销售或者出售的产品问题多了,自己的可信度会大大降低甚至为0,辜负观众对艺人的信任,时间一长,明星成为问题产品的代名词,到时候就真的悲哀了!

根据新浪财经以及封面新闻报道:9月8日,有消息报道,快乐大本营主持人李维嘉疑代言翻车被多人维权,此事引发关注。

有网友表示,明星代言品牌企业跑路,代言人有一定的责任;也有网友表示责任主要出在企业身上,与代言人无关。

根据天眼查显示,《快乐方程式》茶饮品牌关联公司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8月份注册,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两个周姓股东持股。

而这家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8月12日,该公司被广州市白云区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原因是登记的经营场所和住址无法联系,甚至因为多起经营合同纠纷被起诉,最终成为老赖,换句话说——跑路了!

根据报道,这是一家加盟店,最夸张的是有投资者既然投资高达150万元,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才是100万(实际缴纳的注册资金是多少还是一个疑问)那这些投资者为何如此好骗?

事情发生以后,这些被骗的加盟商直接去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台办公大楼)维权,并且骂李维嘉失德艺人,甚至在现场大喊:李维嘉,你骗我血汗钱,你良心何在?

甚至有人的背后还贴着:李 维 嘉 失 德 艺 人!

网友对此事讨论得热火朝天。

那针对网友的两个观点,一方认为李维嘉有责任,一方认为和代言人无关,只是企业自己的问题,我们从中立角度分析一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进行承担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进行赔偿。

如果因代言人和广告主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受损失的,广告主与广告代言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那李维嘉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下几点:第一是广告主通过李维嘉传达给消费者什么信息,这些信息是不是从李维嘉口中传出来的,是不是以李维嘉的名义传出来的?

第二是广告的内容与相关承诺的条件是不是广告主都按照广告内容承诺了。

如果通过李维嘉以及李维嘉名义传出来的广告内容广告主没有去兑现,那李维嘉和广告主双方涉及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李维嘉只是简单的代言,比如放一张照片,相关承诺和李维嘉本人名义无关,那只能说一句遗憾。

可能从道德上能够谴责一下李维嘉,因为自己代言的产品涉嫌虚宣传和欺骗消费者,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还真没有办法找李维嘉承担责任!

因此弄清楚宣传的内容以及李维嘉代言的广告词以及相关内容是判定李维嘉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

同时还要查清楚公司跑路期间是不是与李维嘉还有合作关系,换句话说,即使是代言,万一人家一下官宣早就结束合作关系,到时候投资者只能躲着哭了!

当然目前来看,涉事企业已经涉嫌违法,而这个违法的情节中李维嘉有没有参与十分关键,比如有没有刻意在宣传的时候隐瞒风险,有没有帮助广告主虚假宣传,这一点十分关键!

话又说回来,即使李维嘉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道德上的谴责是免不了的,因为自己代言的产品商家跑路导致加盟商损失严重,自己良心上是过不去的,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年以来很多明星代言的产品经常翻车,甚至很多商家利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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