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发生了一件奇葩的洗浴中心按摩民事纠纷案。男子到洗浴中心按摩,给他按摩的年纪都比较大,让他很不满意,两者发生口角。
事情是这样的,男子进入某洗浴中心按摩,来了一个女技师给他按摩,一会后,男子不满意,让换人,洗浴中心就给他换了一个。
过了几分钟,男子又要换人,洗浴中心还是给他换了一个,而连续换了好个人后,男子仍然要求继续换人,洗浴中心女经理纳闷,问男子到底哪里不满意。
男子说,这些女技师的年龄太大了,有些比他妈妈的年龄都大,就问经理有没有年轻一点的,经理心领神会地说:对不起,我们就提供按摩服务,是正规洗浴店,你想要的我这里没有。
随后,男子十分生气,表示下次再也不到这个洗浴中心按摩了,因为他想要的服务这里提供不了,当然主要是年龄大,手法不好,既然出了钱,要求年轻技师有什么错,毕竟她们的技术还是好一些。
【老胡说法】
男子可能平时工作累,到洗浴中心本身想让身体释放一下,无奈女技师不给力,都是大妈级别的,男子能不恼火吗?
洗浴中心作为服务场所,应当提供有力道有特色的按摩服务。
首先,男子如果是认为女技师年龄太大而不满意,可以要求洗浴中心退款。
根据民法典582条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洗浴中心提供按摩服务,男子支付金钱获得按摩服务,两者之间已经建立服务消费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比如男子支付的是399元,洗浴中心项目上写的是精油开背,女技师前来做服务时,男子要求年轻一点的,否则拒绝接受服务,因为按摩这个事情,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男子就是喜欢年轻的一点,或者有些人或者对女技师的穿着有特殊要求,都可以,洗浴中心无法提供男子所需的年轻技师,可以视为根本违约。
具体到本案,男子如果已经付钱,笔者建议男子向洗浴中心索回自己的浴资,然后可以到下一个足浴店消费,毕竟谁都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其次,男子如果是要求特殊服务被拒,该行为超出了合同的约定,不得要求退款。
按摩服务就是按摩服务,比如精油开背,白纸黑字,就是字面意思,洗浴中心的女技师没有向男子提供特殊服务的义务,男子的要求违反了两者的协议约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男子有意刁难或要求女技师提供合同以外的服务,女技师可拒绝或终止履行合同。
有就是说,如果男子已经付钱,男子要求提供特殊服务,因男子自己的无理要求,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进行的,男子自己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洗浴中心没有退款的义务。
最后,有网友说,男子莫非经常享受特殊服务,他是否涉嫌违法和犯罪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而言,男子要求提供特殊服务,这些特殊服务里如果涉及色情服务,显然正规的洗浴中心是不能提供的,一旦这些场所提供色情服务,且男子接受了服务,那么男子属于卖淫,而女技师属于嫖娼,洗浴中心或者足浴店老板可能容留卖淫罪或者组织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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